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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铸件加工中对铸件的要求
时间:2021-08-06
详细内容:
天津铸件加工中对铸件的要求:
1. 天津铸件加工中铸件外表上不允许有冷隔、裂纹、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峻的残缺类缺陷(如欠铸、机械损伤等)。
2. 铸件应清理干净,不得有毛刺、飞边,非加工标明上的浇冒口应清理与铸件外表齐平。
3. 铸件非加工外表上的铸字和标志应明晰可辨,方位和字体应符合图样要求。
4. 铸件非加工外表的粗糙度,砂型铸造R,不大于50μm。
5. 天津铸件加工中铸件应铲除浇冒口、飞刺等。非加工外表上的浇冒口残留量要铲平、磨光,到达外表质量要求。
6. 铸件上的型砂、芯砂和芯骨应铲除干净。
7. 铸件有歪斜的部位、其尺寸公役带应沿歪斜面对称配置。
8. 铸件上的型砂、芯砂、芯骨、多肉、粘沙等应铲磨平整,清理干净。
9. 对错型、凸台铸偏等应予以修正,到达圆滑过渡,一确保外观质量。
10. 铸件非加工外表的皱褶,深度小于2mm,距离应大于100mm。
11. 机器产品铸件的非加工外表均需喷丸处理或滚筒处理,到达清洁度Sa2 1/2级的要求。
12. 天津铸件加工中铸件一定要进行水韧处理。
13. 铸件外表应平整,浇口、毛刺、粘砂等应铲除干净。
14. 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的冷隔、裂纹、孔洞等铸造缺陷。